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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二О一三年工作总结
作者:郑跃辉  发布时间:2016-01-13 09:08:55 打印 字号: | |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二О一三年工作总结

一、审判、执行工作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9件,同比下降 40%。其中刑事案件21件28人;民事案件45件,诉讼标的总额1128.7万元;执行案件2件,申请执行标的总额1572元;申诉案件1件。采取诉前联调及指导铁路站段协调处理等方式,处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03件。

结案69件,结案率100%。刑事案件审结21件28人,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1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件;审限内结案率100%;上诉、抗诉案件1件。民事案件结案45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2件,特别程序3件;结案标的446.1万元,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判决1件,调解40件,移送1件,诉前财产保全3件,案件调解率达95.2%(不含诉前财产保全案);无上诉案件。执行案件结案2件,均为和解结案,执结标的金额1572元,执结率、实际执行率和执行到位率均为100%,无执行异议案件和信访投诉。审结申诉案件1件,裁定驳回。

一年来,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五型审判机关”创建活动为主线,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不断增强自身的司法能力,审判执行工作均做到了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满意。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三个“三无”:一是全年案件无“冤、假、错”案;二是全年案件无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全年案件实现了上诉无改判、无缠诉、案件执行无违法现象、质量高、效率高、社会效果好的目标。审判执行效率实现了六个100%,即刑事、民事案件结案率和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执行案件结案率100%,实际执行率100%。

刑事审判 坚持打击与保障并举、惩治与防范并重,以审判质量和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和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开创刑事审判新局面。

在审结的21件案件中,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0件26人,贪污、挪用公款1件2人。判决已生效的26名罪犯中,被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9人,拘役7人,宣告缓刑2人,单处罚金7人。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审判效率。今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为确保正确实施新刑诉法,审判人员将以庭审为中心、强调程序正义的价值观念贯彻到审判工作中,庭前通过仔细阅读案卷和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需要在庭审中查明的问题更加心中有数;庭审中认真听取被告人的辩解,把握好庭审节奏,尽量做到当庭宣判并当庭送达法律文书及庭审笔录,节省了司法资源;庭审后则在综合业务系统上搞好量刑规范化操作,做到一个被告人一张量刑规范化表格装卷归档,有效防止盲目和估堆量刑,使个案的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通过对新刑诉法的贯彻实施,今年我院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率和当庭宣判率大幅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4.7%,比去年提高了36.1%,当庭宣判率达到68.4%,比去年提高了34%,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审判效率。

二是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严把事实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在办案过程中,法官牢牢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年法律文书在适用法律、量刑等方面无错误。如被告人王保卫、向军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案情复杂、证据量大,控辩双方分歧多、争议大,社会群众广泛关注,是新刑诉法施行以来我院审理的第一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合议庭按新刑诉法的规定,开好了庭前会议,搞好了审前程序过滤。在长达22个小时的开庭过程中,合议庭成员牢牢控制住庭审节奏,精心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做到了环环相扣、紧张有序,不仅达到了预计中的审判效果,还教育了旁听群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民事审判  以贯彻落实新民诉法为主线,强化民事审判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做到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满意。

受理的45件民事案件中,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38件,返还原物纠纷2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件,诉前财产保全3件。

一是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实现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在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新民诉法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完善了全程、全员参与调解的全方位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如3月份我院审理的一起特殊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之妻林某某被火车撞死,原告要求被告广铁集团赔偿45万余元,被告则提出原告是卧轨自杀,但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分析法律关系及不同处理结果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4030元的调解协议,避免了受害人家属因不能及时获得赔偿而遭受二次伤害的可能性,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今年我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5.2%,超过去年,再创佳绩。

二是大力强化诉前联调和司法指导工作,提供强力的司法保障。铁路法院体制改革后,湖南省高院尚未就案件管辖下文,而原粤高法[2005]134号文件停止执行,我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大幅缩小,仅限于受理与铁路运输相关的案件。因此,今年民事案件总数大幅下降,比去年同期的75件下降了40%。面对民事案源的减少,民事法官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发挥司法职能,为铁路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如针对日益增多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我院法官大力引导铁路企业利用非讼程序予以解决。今年我院民事法官和立案法官通过采取诉前联调及指导铁路站段协调处理等方式,共处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03件,为和谐广铁、平安铁路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执行工作 践行能动司法,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努力开拓执行的新思路、新方法,做到执行的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双统一。

一是强化诉前财产保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院今年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3件,共计标的一百余万元,执行人员及时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为调解和判决后的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和能动司法,为经济发展服好务。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努力落实“司法为民”和“能动司法”的要求,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被执行人吉首石靖石料加工场承包人田光明由于承包严重亏损,一直不按我院的判决履行退还场地的义务,新的承包人因为场地被占,一直不能进场施工,焦急万分。执行人员在张贴公告、准备强制执行的同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办公,在组织双方当事人看现场、搞测量之后,执行法官耐心摆事实、讲法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立案工作 加强立案调解,全面开展立案工作和信访工作,打造“文明窗口”。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余人次。搞好了司法统计和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正确率达到100%,未出现任何差错。

一是大力加强立案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今年立案法官继续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立案工作方针,简化立案流程,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以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今年我院调解的各类民事案件平均审期不到3天,大多数案件都是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送达法律文书,避免了外地当事人为诉讼来回奔波,最大程度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立案法官进一步强化调解理念,把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的全过程,抓住每一个时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全年共立案调解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31件,占全院民事案件调解数量的78%,占所立民事案件总数的74%(不含诉前财产保全案),立案调解率比去年增加了14%,再创历史新高,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真正实现了“为民、便民、利民”和“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是加强涉诉信访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始终把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作为维稳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工夫。认真做好日常的信访接待和法律咨询工作,并重点做好了两会、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重点涉诉信访人员的排查工作。针对重点涉诉上访人岑文斌,我们按上级法院要求整理了相关材料,向广铁中院进行汇报,并协助省高院、中院搞好了化解工作和信访听证工作。

审判监督 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不断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大力加强审判监督,使全院的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抓住庭审监督重点。今年审监庭法官参与陪审1次,参与庭审监督3次,对案件审判质量进行监督,重点是对法官用语、庭审驾驭能力、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情况和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即及时指出,督促办案法官适时纠正,以确保审判质量。

二是搞好案件质量评查。一年来共评查刑事归档案件18件、民事归档案件48件,执行案件2件,共评查出问题16处,及时通知相关庭室进行整改,确保了我院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此外,加强裁判文书的评查通报,撰写审判监督通报1期,对两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审判监督通报中予以实名通报,努力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责任心和水平。

二、法律服务及综合治理

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和服务职能,为铁路的科学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全年共接待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150人次,咨询服务标的700余万元,为铁路单位及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基层站段和各专业公司上法制课10余场次,听课人数达300余人。

一是强化司法指导工作。针对民事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站段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针对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居高不下的现状,与铁路站段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建议并指导他们在第一时间与受害方进行和解,并及时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予以确认,以防止受害方情绪激化,造成冲击铁路等不良事件。这样既化解了矛盾,又避免了给铁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是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耐心解答当事人来法院咨询的法律问题,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和维护权益的途径。同时,根据铁路站段的法律需求,多次深入站段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得到了站段的肯定和好评。如今年7月,副院长段维定带领两名法官赶赴古丈县,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土地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古丈县等地的居民侵占铁路土地、搭建违章建筑的现象进行了现场调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并为当地铁路职工和家属宣讲法律,指出违章建房的法律后果。又如今年12月,我院两名法官先后到张家界车务段、石门车站、吉首车站开展巡回法制宣传讲座,把铁路职工目前急需的法律知识及时送到铁路基层站段,深受铁路职工欢迎。

三、司法行政、法警工作

(一) 司法行政工作:

坚持以审判活动为中心,强化服务,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良好服务和保障。

一是全力做好法院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今年铁路法院的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正式完成了公务员身份转换。我们按照湖南省高院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省高院搞好了档案整理、工资套改、干部考察等系列工作。同时,我们积极搞好两庭建设工作,和相关部门搞好协调,积极办理各类手续,目前已取得新审判大楼的土地证,上报了立项报告,做好了相关的基建准备工作。针对铁路法院移交后案件管辖、队伍管理、经费管理、新审判大楼建设等问题,院领导多次带队赴省院、南县法院、沅江县法院、华容县法院、怀化各区县法院进行调研,在最高院组织的铁路法院体制改革等座谈会上,向最高院、省高院汇报了铁路法院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并就经费管理使用向来院调研的省财政厅、省高院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此外,李旭明院长还多次带队赴广州、长沙等地商谈铁路法院移交后续事宜,为干警争取应有的福利和待遇,取得了重大进展。

二是认真做好档案财务工作。搞好了案件档案的整理归档、日常保管工作,确保了装订质量;及时完成各类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全年共接待来院调档人员30人次,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财务方面,做好了各类日常报销、月度、年度的财务工作,各类报表及信息及时上报。为应对铁路法院体制改革,派员赴省院财务部门学习,及时适应湖南财政管理方式;完成了法院移交后的经费预算,加强了与省院、省财政厅等单位的联系,确保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及时到位,稳定法院队伍;按照省院、财政厅的要求,上报本年度法院业务经费和省级统一政府采购项目,对2013年罚没款进行了清理和上缴财政。

三是全力搞好后勤保障服务。完成了设备维修和备品、用品购置、发放、值班安排、外单位来员接待、订票、食宿安排及春节慰问事宜,完成了有关会务筹办和集体活动安排筹划、资料转递、电话传达及信息通报工作,和怀铁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了一次无偿献血活动。搞好了公章和文件管理,全年共收到上级文件133份,均通过办公网发给相关干警阅读,无任何文件丢失事故发生。做好了机要文件投递、登记、传阅工作,全年没有任何泄密事件发生。协调好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按规定做好了清洁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制定了车辆维修、装饰管理工作办法,确定了车辆维修和装饰厂商,对全院车辆维修、装饰实行统一管理,既规范了管理,又节约了办公办案经费。此外,在院党组的统筹安排和立案庭、审监庭的大力配合下,办公室、工会克服场地受限、资金紧张的不利条件,将原立案庭的办公房改造成了我院食堂,并制订了食堂管理制度和接待管理办法,使食堂有序、廉洁、高效地运转,改善了干警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了法院凝聚力,节约了接待成本,深受干警好评。

四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化建设。搞好了我院电脑、网络、监控等设备的维护保养,重点是对广东省法院内网原有设备进行了维修改造,实现了我院与湖南省高院及其他湖南法院的内网联网;同时改造和升级了监控设备、立案庭电子显示系统,进一步保证了司法公开和法院办公办案安全。充分利用内网邮件系统和综合业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节省了经费和时间,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司法警务工作:

以服务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升司法警察能力,规范警务管理,保障后勤用车,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全年共值庭26案34次,押解被告人43人次,派出警力103人次,无任何不良事件发生。全年共出车380次(其中长途22次),安全行车3万余公里,并搞好了全院驾驶员年审、车辆维修保养、年审年检等工作。全年发信件33封,特快专递88封,机要件6封,订票142张。

一是狠抓队伍基础建设,提高警务保障效率。狠抓武器弹药管理,严格落实“三铁一器”要求,对我院现有的武器弹药、警用装备、警械及服装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定期对武器进行保养维护,健全警械武器使用手续,杜绝违章操作,全年没有发生警械武器丢失情况,武器完好率100%。定期对羁押场所、械具和押解车辆进行消毒,保障干警身心健康和维护被告人人身权利。同时狠抓业务训练,开展了强化体能训练、技能训练和实弹射击训练,提高了干警的体能和对武器使用的熟练度。此外,还组织全院驾驶员学习了今年1月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教育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注意行车交通安全。通过多次开展行车安全教育,我院驾驶员的违章现象大幅减少。

二是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履行职能。在执行警务活动中,严格按规定着装,警纪严整,仪表端庄。同时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认真制定预案,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完成好每一个庭审的押解、值庭、看管工作。庭审中严密注意被告人及亲属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全年未发生被告人自杀、自残、自伤、逃脱的情况。如在王保卫、向军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的开庭审理中,为确保押解、看管、安全检查、庭审等环节万无一失,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了押解、值庭、安全、外围警戒及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整个法庭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了庭审安全。

四、政研工作

调研信息:全年共编发文件13期,信息37期,信息比去年增加15%,并被上级法院转发18期,转发率达49%。其中《湖南省高院郭萍副院长一行五人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怀铁法院领导到基层站段宣讲法律》、《广铁集团积极回应怀铁法院的司法建议书》、《怀铁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案件》、《怀铁法院切实抓好改制过程中的队伍建设工作》、《怀铁法院立案调解率再创新高》等信息,反映了我院在狠抓达标竞赛活动、大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好做法,引起了上级法院的重视,予以了转发,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新闻宣传:全年共有68篇论文和通讯报道稿件在各级媒体上发表,比去年增加17%,有效地宣传了我院的整体工作和干警们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如《省高院郭萍副院长调研怀铁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怀铁法院立案调解率再创新高》、《怀铁法院深入铁路企业开展巡回法制讲座》、《怀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湖南省铁路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省财政厅和省高院领导来怀铁法院检查指导工作》、《湖南省高院召开全省铁路运输法院法官任命暨宣誓大会》等文章,较好地宣传了我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体制改革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扩大了我院的知名度。《面对铁路法院改制后审判业务挑战的对策》等论文在《铁路与法》等媒体上发表,体现了我院干警对审判难点、热点的钻研能力。创建了我院的新浪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与审判执行工作、法院最新动态有关的微博信息,普及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积极传播正能量,群众反响和社会效果较好,我院影响力也日益扩大。此外,在《广州铁道》上发表十余篇“法官说法”文章,并开辟了“卢洁说法”专栏,在多渠道宣传法律、宣传我院工作的同时,实现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密切联系群众的目标,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审判研究及基础工作:把开展学术论文和调研论文写作作为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形式抓好抓实。认真组织论文参加全国法院第二十五届论文比赛,撰写了2篇学术论文上报上级法院,并撰写了2个案例上报参加全国审判案例评选。成功组织了我院第21次论文研讨活动,全院共有11名同志参与写作,撰写了11篇调研论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6篇,其中一篇论文在中院获二等奖,有效提高了我院干警的调研写作能力。此外,保质保量地做好了十余万字的基础性文字材料工作,如院全年、半年工作总结及全年计划、大事记、领导讲话和上报的有关材料等。在院党组和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今年我院调研信息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虽然面临法院体制改革等复杂因素,但全院干警仍然坚持搞好调研信息工作,九个部门都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信息及新闻宣传任务,形势喜人,实现了“调研工作全院一盘棋”的工作目标。

五、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会会精神为主线,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五型审判机关”创建活动,大力开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新的提升。

1、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院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计划推进表,认真执行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座谈、重点宣讲等方式,以原原本本学文件、研读讨论为主,引导干警深刻领会会议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全面把握会议精髓。通过学习,全院干警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达成了以“四个立足”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共识,即立足公正司法,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立足司法质效,强化审判管理;立足法院改制,推进科学发展;立足公正廉洁,完善促廉保廉机制。

2、周密部署,环环相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做好部署和动员。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表,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由院长李旭明作了动员报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动员覆盖率达100%。二是扎实抓好学习教育。采取每周集中学习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深化学习、提升认识,上专题党课2场,开展大讨论8场,院党组中心组成员参学率和全院干警参学率均达到100%。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做到边查边改。组织干警对院党组成员和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评议,共收集意见159条,归纳整理为62条,原汁原味地反馈给班子成员。院党组对相关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说立行,确保了活动效果。四是深入开展交心谈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其中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36人次,为开展积极善意的相互批评创造了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党组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并多次修改完善,为开好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了充分准备。五是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通报情况。11月27日,在湖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萍带队的省法院督导组的指导下,我院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规定的八个环节,深入查找“四风”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既定目标。之后,对本次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在全院进行了通报,受到了全院干警的肯定。六是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建章立制,整改问题。以党小组为单位,认真开展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对存在的“四风”问题,列出时间表,明确路径图,狠抓整改。同时,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为促进法院的科学发展搭建扎实平台。

三、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积极开展“五型审判机关”创建活动。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型、廉洁型审判机关活动,并采取各种措施狠抓落实。如以《审判一线》专刊为载体,进一步组织开展好“点将答题”等业务学习活动,在全院促成浓厚的业务学习研讨氛围,不断提高全院法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全院干警中进一步凝聚了正能量。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干警开拓意识和精品意识不强;部分法官工作责任心有待加强,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法院改革和法院文化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法院政务管理、审判管理和法院基建工作、现代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法庭、法院专网、综合业务系统在审判方面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视不足和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立足于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并抓住铁路法院体制改革的机遇,争取上级法院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帮助,顺势而为,将我院整体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郑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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