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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二О一五年工作总结
作者:郑跃辉  发布时间:2016-01-13 09:10:52 打印 字号: | |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二О一五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全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抓好队伍建设,为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3件(含去年旧存刑事案件1件)。其中,刑事案件30件31人,分别为盗窃25件 25人,受贿2件2人,重大责任事故1件1人、涉毒2件3人。民事案件11件,其中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9件,劳务合同案1件;立案标的381万元。执行案件2件,申请执行标的总额4.2万元。采取诉前联调及指导铁路站段协调处理等方式,处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31件。另我院干警在怀化中院助勤,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0件,结案21件。

结案41件,结案率95%。其中,刑事案件审结29件30人,结案率96.6%,审限内结案率100%;上诉案件2件,二审改判1件,抗诉案件1件(检察院已撤回抗诉);在被判刑已生效的26名罪犯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9人,拘役的11人,单处罚金的3人,宣告缓刑的2人,免于刑事处罚的1人。民事案件审结10件,其中调解结案8件,判决1件,撤诉1件,案件调解(含调解撤诉)率为90%;结案标的金额290万元,结案率91%,审限内审结率100%。执行案件结案2件,执结标的为4.1万元,结案率100%,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96.5%。

今年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做到了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满意。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三个“三无”:一是案件无“冤、假、错”案;二是案件无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案件实现了上诉无发回重审、无缠诉、案件执行无违法现象、质量高、效率高、社会效果好的目标。审判执行效率实现了三个100%,即刑事、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执行案件结案率100%。

二、今年的重要工作举措

1、省院领导高度关怀我院,我院坚决执行省院领导指示,促进我院整体工作沿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今年以来,省高院康为民院长、杨翔、刘庆富、张兰、邬文生、蔡俊伟副院长等多位院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高度关怀我院,先后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对我院在审判执行、文明创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如8月20日,康为民院长在检查指导我院工作过程中强调指出,怀铁法院在工作条件比较简陋的情况下,工作做得井井有条,干警精神面貌很好,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调研信息等工作上取得了较好成绩,各有亮点和闪光点。特别是建院34年以来,干警从未出过违法犯罪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今后一定要继续保持下去。我院坚决执行省院领导指示,对于省院领导肯定的成绩继续保持发扬,对省院领导指出的不足坚决改正,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促使我院整体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开展审判转型,做好集中管辖跨区划行政诉讼案件的准备。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依托铁路法院开展行政诉讼等案件的集中管辖试点。这些试点是落实中央精神、推动跨行政区划管辖的重要改革举措,全国铁路法院都面临着审判转型的重要历史机遇。湖南省虽然不是第一批试点省份,但未来其他省市的试点经验一旦成熟,将向全国铁路法院进行推广。因此,我们在省高院的关心和指导下,未雨绸缪,积极做好了相应的物质、人员和心理准备。一是在省高院杨翔副院长的亲自部署下,我们就依托铁路法院审理跨区划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可行性和步骤进行了系统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省高院。二是派出一部分年轻干警到省高院、怀化市中院的行政审判庭助勤办案,努力学习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经验。共收办行政诉讼案件50件,结案21件。三是进行行政诉讼法专业培训。9月9日至11日,我院由李旭明院长带队,和一线审判人员共15名同志参加了由湖南省高院组织的铁路法院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由省高院杨翔副院长等具备丰富审判经验的授课老师讲课,主要是对于未来铁路法院将接触到的行政审判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对刑事、民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讲座,对于铁路法院未来的审判转型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院的15名干警都认真参加培训,专心听课,认真做好笔记。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参加培训的干警回到怀化后,还继续结合讲课内容,深入自学《新行政诉讼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这本书,对行政审判业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未来铁路法院的审判转型打下了基础。

3、狠抓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建立铁路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刑事法官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量刑公正、均衡,同时积极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虽然人民陪审制度已经施行多年,但铁路法院因体制问题,一直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2012年铁路法院体制改革后,在湖南省高院的指导下,我院领导对人民陪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到地方调研。今年我院积极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在鹤城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并确定人民陪审员。5月5日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这是我院首次由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审,有效提升了我院的司法公信力,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理解与支持。此外,今年我院实行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受审,有效减轻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彰显现代司法文明,更显尊重法律、尊重人权。

4、强化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案件调撤率高,实现了案结事了。今年我们大力强化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完善了全程、全员参与调解的全方位调解机制,寻找一切有利时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针对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特点,法官仔细论证研究案件事实,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及被告铁路运输企业方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情况及受害人自身过错的情况,做到依法调解、以理调解、用情调解、析利调解,圆满解决该类案件,深受当事人好评。如在一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的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发现原告侯某所提的诉求主张中,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的计算标准仍适用2013年的旧标准,即主动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侯某应适用2014年的新标准,其请求的赔偿额度有数万元的增幅。原告认为主审法官的主动释明充分维护了当事人权益,深表感激,并积极配合法官的调解工作,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今年我院民事案件调撤率高达90%,实现了案结事了。

5、强化执行工作,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执行人员通过积极采取执行措施,圆满执结了2件新受理的执行案件。同时对于往年终本执行的案件,与申请人密切配合,主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先后到吉首、长沙、广州等地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对查控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冻结、划拨 ,共为申请人实际挽回经济损失4.9万元。此外,按照最高院的相关通知,我院执行人员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认真核查补录终本执行案件,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制定了《办案监控节点控制的若干规定》,并将案件的执行过程制作了详细的流程图,促进案件的高效执结。同时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在查控室安装了监控系统,配备了专用电脑,同时在案件管理系统添加了执行款专户,储存了双证,为开通查控系统打下扎实的基础。

6、落实诉调对接,加强立案调解,全面开展立案工作和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文明窗口”。立案法官继续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立案工作方针,大力加强了民事案件的立案调解工作,尽量做到当天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给当事人,避免了外地当事人为诉讼来回奔波,最大程度地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今年5月1日施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我院建成立案诉讼服务大厅,配备了电子触摸屏、专门的调解室、老花镜、诉讼服务指南等便面设施。调解室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字画和温馨标语,以缓和当事人情绪。立足便民诉讼,受理江苏徐州的案件后,立案法官前往昆明铁路局、广铁集团送达法律文书,了解案情,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在信访工作方面,今年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映,并积极配合广铁中院协助调查老上访户岑文斌涉法涉诉信访一案,于10月27日在石门县北站会议室召开关于信访人岑文斌信访情况答复会。

7、强化审判监督,使全院的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审监庭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不断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开展庭审监督10余次,对法官用语、庭审驾驭能力、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情况和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重点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即及时指出,督促办案法官适时纠正,以确保审判质量。同时,搞好了日常法律文书监督,对2014年度43宗案卷和今年归档的部分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配合中院搞好案件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案件和瑕疵案件。

8、强化诉前联调、司法指导、法律服务及综合治理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为了强化法律服务的实际效果,我院对一些不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纠纷,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以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帮助铁路企业、铁路职工解决好纠纷和矛盾,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化解矛盾于诉前,拓宽了纠纷解决的多渠道。今年我院采取诉前联调及指导铁路站段协调处理等方式,处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31件,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此外,今年我院共接待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90人次,到辖区站段开展送法上门和走访10余次,咨询服务标的200余万元,为铁路单位及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为基层站段和各专业公司上法制课4场次,听课人数达100余人,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今年5月,我院法官还与怀化市武陵中学、怀化市司法局城北司法所联合举办“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并具有代表性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按照法庭规范和程序进行,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法警等角色均由该校初一学生扮演,旨在让学生们与庭审现场“亲密接触”,切身感受违法犯罪付出的惨痛代价和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收到了以案说法、搞好警示教育的良好效果。

9、做好后勤服务,搞好建章立制工作,实现阳光财务工作机制。一是全力做好法院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重点是搞好新审判大楼的基建工作,由院领导带队,基建办工作人员多次与省高院、怀化市政府、广铁集团沟通协调,并多次到兄弟法院学习考察,学习兄弟法院搞好法庭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目前基建工作稳定推进,搞好了部分手续审批,完成了拆迁、树木移植、管网迁移工作,并做好了办公大楼设计方案的报审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财务档案工作。财务工作方面,除做好日常的财务报销、工资发放、资金授权申领、财务决算等工作外,重点做好了2016年度法院财务预算报表、权责发生制报表;根据省高院要求制定了诉讼退费相关制度;制定了全院干警出差差旅费管理和使用办法;多次赴省高院、省财厅汇报我院财务工作以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档案工作方面,全年归档各类案卷40册,接待阅卷20人次。接受保密检查2次,无任何泄密和失密等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争取经费,推行数字化档案工作,目前已扫描案卷100余宗,计划在明年一季度完成这项工作,届时将全面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方便当事人和上级法院查阅案件档案。三是全力搞好后勤保障服务。完成了设备维修和备品、用品购置、发放、值班安排、外单位来员接待、订票、食宿安排及春节慰问、车辆年检、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事宜,完成了各类会务筹办及集体活动安排筹划、资料转递、电话传达及信息通报工作,抓好了食堂管理,增加了晚餐,进一步方便了干警就餐;根据省院法警总队的要求对羁押室进行了软包装,为法警队购置了手持安检仪和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为我院新增安装了十余处监控摄像头,加强了安全防护;为立案大厅配备了触摸屏查询电脑等相关设备,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搞好了各类视频会议和远程提讯的联调、会标制作、全院电脑设备和网络的维护、法院因特网站和法院内网网站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做好了2015年度的司法统计工作,无任何差错;和怀铁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了一次无偿献血活动。做好了乘车证的填发使用、登记、回收工作;搞好了公章和文件管理,全年接收上级单位文件140余份,均及时送交领导批示处理。同时,加大廉政宣传监督措施。利用短信平台和发放廉政监督卡,接受群众监督。在办公用品采购、基建维修等项目上建立了以纪检监督、办公室主办的价格谈判、质量监督的工作机制,公开接受监督。在接待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高院的相关规定,有效杜绝四风现象,没有出现不良反映。

10、以服务审判工作为中心,规范警务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我院以“建设一流警队,争创优秀警队”为目标,以规范警务工作为重点,对业务学习和体能训练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法警的业务技能素质。今年法警队共参与值庭29案,值庭30次,派出警力90余人次,提押被告30余人次,在提押、看管、值庭中,严格按照最高院下发的三个“规则”,对被告人采取了人性化的管理,无一被告人自杀、自残、自伤、逃脱的情况出现。通过大力强化警务管理,在2015年湖南省高院对全省中级法院、铁路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的年终考评中,我院法警队荣获全省司法警务工作考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三家铁路法院中唯一获奖的法警队。全队干警还参加了省高院总队组织的晋升警衔培训班,刘柏干和罗志军获得省院总队的优秀学员称号。全年出车200余趟,安全行车8千多公里,未发生任何交通责任事故,并搞好了全院驾驶员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11、全面完成了信息及新闻宣传任务,实现了“调研工作全院一盘棋”的工作目标。今年我院干警所撰写的65篇新闻宣传稿件在各级媒体上发表,有效地宣传了我院的整体工作和干警们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共编发文件25期,信息34期,一些信息引起了上级法院的重视,予以了转发,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今年我院还认真组织干警撰写论文和案例,参加全国法院第二十七届论文比赛和案例收集,共撰写了4篇学术论文和4个案例上报给上级法院。并组织开展了我院第23次论文研讨会,院领导和庭室领导带头参与写作,全院干警写作热情高涨,共撰写论文10篇。此外,通过我院的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和《广州铁道》的“卢洁说法”专栏,及时发布我院最新审判执行动态,普及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积极传播正能量,群众反响和社会效果较好,我院影响力也日益扩大。今年1月,黄小华同志因为在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在人民法院报社和中国法院网举办的活动中,被评为2014年度网络宣传先进个人,为我院争得了荣誉。在面临体制改革的情况下,我院干警仍然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坚持搞好调研信息工作,全面完成了信息及新闻宣传任务,实现了“调研工作全院一盘棋”的工作目标。

12、狠抓队伍建设,抓好文明创建工作,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受到康为民院长等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解决“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将“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积极开展争创省直文明单位活动。在去年创建工作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狠下功夫,继续努力,力争我院实现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工作目标。4月份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先后开展了征文比赛、“法官当如邹碧华”演讲比赛、“人民法官之歌”演唱比赛,以生动有效的方式和载体开展了系列活动,在全院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 6月份,我院还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厦门大学法学院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提升研修班培训,有效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积极参加省高院组织的精准扶贫工作,将永州一位60多岁、身患癌症的老党员列为我院的扶贫对象,组织全院干警踊跃捐款,颜葵副院长带队前往永州送去慰问金,将组织的关怀送到扶贫对象手中。今年以来,我院各党支部紧密配合,围绕行为文明、作风文明、窗口文明、环境文明、庭审文明、裁判文明这“六大文明”下功夫、做文章,进一步推进我院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在省高院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院今年成立了怀铁法院首届机关党总支部,并成立了五个党支部。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总)支部2015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怀化铁路运输法院2015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就落实《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扎实落实,迅速开展党支部各项工作,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出现了不少亮点,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由于我院干警改革前后工资待遇差别巨大,加之工资套改还没有落实,干警思想波动较大,加大了做思想工作的难度。同时,部分干警思想不够解放、开拓意识不强、精品意识不强,法院政务管理、审判管理的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有待推进,审判法庭建设要加快进度,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视不足和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立足于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并抓住铁路法院体制改革的机遇,争取上级法院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帮助,顺势而为,将我院整体工作推上新台阶。力争在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再创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

二 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郑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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