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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铁法院民事法官实地勘验案发现场
作者:杨璟  发布时间:2016-06-14 15:3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是事故发生地是否属于城乡结合部的偏僻区域。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向春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来到事故发生地焦柳线象鼻子站调查取证,并作现场勘验笔录,以便查明事实。

经勘查发现,事故发生地(焦柳线象鼻子站至怀化西站K1190+758m)虽位于怀化市鹤城区城乡结合部,但随着近年来怀化市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居民人口活动大幅度上升,该区域已由原来的人烟稀少逐步发展成居民密集状态,可以判定为城乡结合部的人口稠密区。勘验笔录为案件的最终审理、定纷止争提供了依据。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郑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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