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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铁法院快速审结3件铁路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作者:蒋斌  发布时间:2021-01-12 16:30: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快速审结3件涉及怀邵衡高铁施工建设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使得这3件拖欠机械租赁费和农民工工资长达两年、案涉725万元和近百名农民工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15年开始,被告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怀邵衡高铁站前工程4标段土建工程承建单位,就其所属工程中位于湖南省洞口县苍稼岭隧道、岩鹰鞍隧道、斗山冲斜井衬砌、找平工程等工作内容,分别分包给三原告苍溪县建春劳务有限公司、宜宾县建铭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睿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三原告组织人员及机械设备等进场施工,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完成施工, 2018年工程竣工并进行了结算,被告一直未付清原告机械租赁费和农民工工资。三原告于2020年11月6日分别向怀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时近春节,又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怀铁法院主审法官高度重视,在被告还未答辩前便主动与被告、相关项目部负责人联系,了解欠付款项和未予支付原因,并对原、被告搞好说法析理,阐明国务院第724号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即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要求必须保障农民工工资尽快支付到位。经组织双方当事人核对账目,明确了欠款金额,在保障农民工年前拿到工资的前提下,确定了付款比例和期限,促成双方庭前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原告劳务公司和近百名农民工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针对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怀铁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湖南高院《关于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既依法维护铁路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让农民工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郑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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