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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铁法院积极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作者:张毅  发布时间:2022-05-23 10:22:05 打印 字号: | |

    

5月18日,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在会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张清诉被告会同县公安局、会同县人民政府不予调查处理及行政复议一案,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傅成伟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李适作为两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了诉讼。这是怀铁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以来,作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首次参加开庭应诉。

本案系报案人对公安派出所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6月28日,原告张清之母购买了某品牌净水机,原告张清认为该净水机系冒牌货,销售人员涉嫌诈骗,遂于2021年7月2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会同县公安局于2021年11月19日作出《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告知原告张清所报警情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依法不予调查处理,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原告张清于2022年1月10日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会同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8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会同县公安局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原告张清不服,向怀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各方诉讼参与人围绕本案争议进行证据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傅成伟最后就本案发表了陈述意见,对迅速查清事实、定分止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手段。在5月13日召开的全市“三源共治”工作暨更高水平的平安怀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建球强调,依法行政应从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抓起,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达到出庭应诉率90%的目标。会后,会同县政法委主动履行指导、支持、督促职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全振华了解怀铁法院到该县巡回审判现场开庭后,及早部署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落实市委政法委的要求起到了示范作用。

    为有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怀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明确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范围,合理减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负担,节约有限的行政资源,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李艾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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