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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作者:杨璟、全珂  发布时间:2022-09-09 17:08:17 打印 字号: | |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怀铁法院辖区包括湖南省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常德市的石门县、贵州省铜仁市等地。受理辖区内铁路公安机关侦查、铁路检察机关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发生在辖区内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受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和执行案件,受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民事案件、执行案件。此外,根据最高法院的批复和湖南省高院的改革方案,怀化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由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负责立案、审理和执行,上诉法院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从201951日起,怀铁法院开始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案件受理数量快速增长。

(二)决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怀化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本级,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设有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五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86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4.5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增加,其中经报告省院,由中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866.0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707.5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增加,其中经报告省院,由中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66.0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07.57万元,占81.7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7万元,占4.93%;卫生健康支出46.8万元,占5.43%,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占7.8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835.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30.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案件审判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巡回审判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77.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55万元,下降6.25%,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是全省法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无会议、培训、节庆、晚会等活动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此车辆为省院划拨给我院使用车辆,经费由省院统筹,不单独列入我院2021年预算,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57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_053005-怀化铁路运输法院

 


 

 
来源:本院
责任编辑:郑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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