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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高效率 司法为民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06-02 17:37: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三起涉铁路民事案件,涉及金额490余万元,并及时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了司法确认。

    

    怀铁法院在收到民营企业张家界某建材有限公司、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永州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份起诉材料后,积极向各方当事人宣传诉前调解的优势,并在征得双申请人同意后,积极开展诉前调解。为实质化解双方争议,调解员多次与三起纠纷当事人沟通,案件的被申请人对事实没有异议,只是暂时无法履行。怀铁法院调解员蒋斌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纠纷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实质化解争议、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便利当事人,连夜奔赴当事人所在永州市召开现场协调会,与永州市某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协调。最终经过调解,这几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

诉前调解指的是发生在诉讼前的调解,相较于诉讼的对抗性,诉前调解可以缓和当事人紧张的关系,和谐解决问题,且更为高效简便,调解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对于不方便到法院参与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调解,节约交通成本,同时对于诉前调解后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对于调解成功需要出具调解书的案件,诉讼费则减半收取,省钱省心。经法院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出具的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批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顺利调解,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度。

下一步,怀铁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为导向,落实诉前调解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艾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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